
新安晚报曾连续报道了发生在寿县小甸镇的“杀人封墙”案,记者昨日获悉,该案目前已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起诉书已送达被告人。
2008年12月13日上午8时许,家住寿县小甸镇楼台村、离16岁还差3天的被告人颜家住为绑架他人勒索财物,从长丰县杨庙镇住处返回户籍地——寿县小甸镇楼台村方郢组,将同组方某的11岁女儿盼盼(化名)骗至自家老屋,乘其不备,持砖块连续击其头部,致盼盼大声哭喊。被告人颜家住担心被人发现,又用砖块连续击其头部,至其不能哭喊为止。随后,颜家住将受害人拖至东头屋子放置在被子上,脱下她的裤子和鞋袜,并脱下自身衣服,欲行奸淫,因为发现受害人快要死亡才仓惶逃走。12月21日夜,被告人颜家住将一封含有“赎金1万元,不准报案”等内容的勒索信放置于方某家门前,12月30日晨被告人颜家住被警方抓获归案。
被告人颜家住绑架杀人后,被告人的父母颜传旭、李云芳明知盼盼系被其子杀害,却共同将尸体转移至长丰县杨庙镇的家中砌进墙中藏匿,企图帮助其子毁灭罪证。干下惊天蠢事的被告人颜传旭于同月30日到寿县小甸派出所投案。
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起诉书近日也已送达被告人,六安市检察院分别是以故意杀人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起诉被告人颜家住和颜传旭、李云芳夫妇。(记者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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