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怀宁县检察院立案查处的该县某乡6名村干贪污窝案经怀宁县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等刑罚,他们所得的100余万元赃款也被悉数追回。
今年3月份,根据群众举报,怀宁县某乡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涉农资金发放中,存在虚报面积套取资金和贪污腐败行为。该县检察院立即展开初查,经调查发现,某村会计朱某、村主任叶某等6名村干,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上报农户种植面积和发放涉农补贴中,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并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在掌握充分证据之后,该院依法传唤了朱某、叶某等几名村干,在铁的事实面前,朱某、叶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检察院决定,对朱某、叶某等村干贪污窝案立案侦查,一举立案4件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鉴于朱某等人在调查阶段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悉数退还赃款,怀宁县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钱续坤 李北东 胡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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