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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法院审结最大数额交通赔偿案

2008年11月19日 10:40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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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讯近日,青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妥善调解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130万元赔偿款当庭赔付到位,这是该县法院有史以来受理的赔偿数额最大的交通事故案件。

  2008年4月8日,肇事人黄某驾驶小型客车由青阳向贵池方向行驶,因会车时处置不当,致使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驾驶人常某重伤,乘坐人潭某、孙某死亡。经警方认定,肇事人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及其亲属因未能得到及时赔偿,对立情绪十分激烈,多次到县委、政府上访。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院长吴文革高度重视,亲自拟定了调解方案。由于案件赔偿数额巨大,调解工作也是一波三折,双方当事人因在赔偿数额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数次相约到法院调解均未成。通过分别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愿意坐下协商。




  调解中,该县法院积极争取当事人亲友的理解和配合,努力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认真释法说理。在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各项损失186万元。被告人当场支付人民币130万元,余款56万元由保险公司在被告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中赔付。


  鉴于被告人已全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且有自首情节,故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徐峰 谢诗问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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