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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拟将“公务员交流轮岗”法制化

2008年08月20日 08:24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赵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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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打破公务员“部门终身制”的市直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将被纳入法制化轨道,记者今日从合肥市了解到,该市拟将提请人大立法,把公务员交流轮岗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全国率先开展得到广泛认同


  自5月26日动员大会以来,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历经动员部署、酝酿推荐、职位说明、志愿填报、人岗匹配、集中办理调动任免手续等阶段,到6月底全部结束。82个市直部门的1632名公务员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其中,跨部门交流137人,轮岗690人,交流性轮岗805人,交流轮岗面达到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总数的25.8%。如此大规模的公务员交流轮岗,也是全国首创。


  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王金山也曾对合肥市的公务员交流轮岗作出重要批示:“合肥的动作,请省委组织部关注、研究、借鉴,把机关搞活,把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走在全国前列的公务员大轮岗大交流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瞩目,江苏无锡、江西萍乡等市近期还组团来合肥学习了有关经验做法。


  公务员:提供新平台点燃新激情


  “大交流提供了我学以致用的新平台,打开了我观察问题的新角度,释放了我立体思维的新能量,点燃了我勤勉工作的新激情,创造了我积累知识的新机遇,铺设了我服务合肥的新事业。”在19日召开的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交流轮岗总结会议上,作为发言的公务员代表,王智源用这样一段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博士研究生王智源本是合肥市农委监察室主任,现交流到合肥市政府法制办任法制监督处处长岗位。他认为,所学专业若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体现,不仅是个人学业的某种损失,更是人力资源亟待破解的课题,而此次跨部门交流恰在机制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公务员“复合化”提供了契机。专业为经济管理和法学类的他表示,“在法制办工作更能发挥自己所研究的专业优势,大交流、新岗位也正是强化我工作激情的一剂良药。”


  专家:必将推进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认为,公务员交流轮岗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是法治体制、法治观念、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规则的创新,为公务员管理开创了“动态”格局。


  “如果说《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的新阶段,那么合肥市公务员交流轮岗制度的推行,则是在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的法治创新和制度贡献。《公务员法》相应的配套法规,包括交流法、惩戒法、录用法、回避法等,需要在吸收现实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通过对合肥市公务员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不断实践、探索、总结、规范,必将推动我国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对于合肥市拟将启动立法程序,出台有关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地方性法规,健全交流轮岗长效机制,陈宏光表示,推动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从制度上预防腐败,此举必将推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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