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介绍,在查获病害猪肉时,现场已不见经营者和货主。执法人员在现场无意之间看到墙上有一个监控摄像头,便来到监控摄像设置单位调出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一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正不停地将猪肉搬至被查地点。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随后来到该民房前,经询问周围群众得知该屋产权由在中菜市东大棚经营的夏某租赁做仓库使用。执法人员立即将夏某找来,经检查基本确定该房就是病害猪肉的加工、经营场所。
执法人员对夏某进行询问,夏某只说是雇佣其外甥刘某帮着看仓库,其他情况一概不知。执法人员责令夏某立即通知刘某前来中菜市工商所接受调查。几天后,夏某在工商执法人员的政策感召下,找到刘某将其带到中菜市工商所主动说明了一切。原来,上述被查猪肉真正的经营者是夏某的妻妹孙某,她利用其姐夫的仓库在市场外围进行病害猪肉的不法加工销售,才经营三天,每天给200元让看仓库的刘某帮忙。
几日后,孙某慑于法律的威严自己到中菜市工商所接受调查询问。孙某在接受调查过程中,交代了自己为了牟取不法利润,铤而走险低价收购病死猪肉对外销售的违法事实。目前,中菜市工商所依据相关法律对孙某的违法行为给予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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