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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炸伤女中学生

2008年08月11日 17:14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赵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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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庐江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啤酒瓶炸伤消费者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啤酒生产厂家先期支付的医疗费3000元。


    8月5日,烈日高照,酷热难熬。在庐江县庐城镇高建村马屯村民组15岁的少女马小荣家里,她叔叔和泥瓦工张师傅吃午饭,马小荣顺手从酒箱里取出一瓶啤酒,刚一转身,只听到“砰”的一声,啤酒瓶爆裂了,马小荣左脸部位顿时血流满面,被划开了一条长5公分左右的口子,她叔叔马祖东立即用摩托车将她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县医院的值班医生立即对马小荣的伤口进行清洗包扎,并邀请了具有20多年整容临床经验的医生进行会诊。医生把小马的伤口切平,缝了12针。但是她的家人最担心的就是马小荣的脸会不会留下伤疤,医生们表示不能保证。


    马家刚刚建过新房,经济比较困难,父母为筹集女儿的医疗费而发愁。马小荣想到了工商干部进校宣传消费维权的情景,告诉父亲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啤酒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费。县工商局接到申诉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勘察,走访了医生及相关人员,查明啤酒瓶“肇事”的前一天,马小荣家请师傅搞装修,其父花了70元在庐城城东糖烟酒批发部批发了两箱某品牌啤酒,由批发部老板送到他家。工商人员当即与该品牌啤酒生产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啤酒公司市场部派人赶到庐江,了解了啤酒瓶爆炸的经过,并到病房里看望马小荣,对小姑娘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鉴于马家经济困难和马小荣受伤正在治疗的现状,县工商局主持双方进行初步协商,啤酒生产公司先垫付医疗费3000元,待小马治愈后,再协商处理此事。双方当事人都表示认可,啤酒生产商当即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 (黄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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