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制度已经成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制力量。我省现有公证机构85家,公证人员600余人,年办理公证事项30余万件,公证事项类型发展到100余种,公证文书发往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证法律服务已延伸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方方面面。

保障有序竞争
7月9日,一场由安徽三佳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拍卖会在合肥市进行。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公证员经事前审查得知,拍卖标的属于国有资产。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公证员首先审查了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同时为预防竞买人之间互相串通拼凑人数,使拍卖流于形式,损害国有资产价值,公证员又要求拍卖人提供了竞买人的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凭据。在所有拍卖手续和证明材料齐全基础上,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了整个拍卖过程,并详细记录了每一次竞买人的举牌报价。经过三个回合的竞价,最终由承租人竞得了本次拍卖标的。公证监督国有资产拍卖,不仅盘活了国有资产,使其物尽其用、发挥巨大的使用价值,而且通过公证手段,切实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的利益。
近年来,我省公证行业不断提升公证服务和谐安徽建设能力,先后办理了全国首次高考方案举办听证会、宁西铁路、合武铁路、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公证事项。同时,办理我省“861”行动计划相关工程建设公证事项3000余件,为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办理相关公证事项5000余件。
服务百姓生活
前不久,老家在浙江的刘先生来到合肥衡正公证处咨询。原来,刘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即将进行换届选举,因工作关系本人无法回老家行使选举权,又不想放弃自己的选举权。公证员在详细询问情况后,查询了该当事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该办法规定: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于是,公证员建议当事人征得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其亲戚代为行使选举权,被选举人名单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中注明,这样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了。刘先生采纳了公证员的建议,顺利实施了委托公证。
近日,已改嫁多年的王女士,做梦也没想到,却意外获得五万元现金。原来,王女士的前夫李某三年前因车祸在山西意外死亡,不久后王女士便改嫁。李某父亲留有一套房产,其生前未对该房最终归属作出安排,如今李某的三个哥哥打算共同继承父亲遗留的这套房改房后出售,再平分房款所得。公证员了解了李某的家庭情况后,告知李某的三个哥哥:因李某后于其父死亡,李某的妻子王女士依法享有转继承权,即依法有权继承其夫李某生前应继份额。这一情况,让三兄弟无法理解,很是纳闷:咱家的房产,怎么会有改嫁弟媳的份?在公证员依法耐心劝解下,三兄弟只得找来现已改嫁的弟媳王女士,经四人现场商定:由兄弟三人共同拿出五万元作为王女士放弃房屋遗产应继份额的经济补偿,王女士同时协助三兄弟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公证员为三兄弟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省公证行业积极投身于服务百姓生活的法律服务之中,对退役士兵开展自谋职业协议进行公证,减轻政府安置工作的压力,也给退役士兵就业拓宽了路子。围绕土地承包、农机贷款、农村规划中出现的法律需求,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公证法律服务,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
化解矛盾纠纷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制度的改革精神,黄山市在屯溪中心城区建设96套廉租房,主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黄山市恒平公证处事前参与,根据办证的有关规定提出积极的建议,先将1至2楼的低楼层共24户供10户残疾人优先抽签分配,对剩余的房号再供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住户抽签决定房号。 7月26日上午,廉租房分配抽签仪式如期举行,现场公证人员将顺序号和房号全部拿出,现场邀请廉租房住房代表一同检查,再按程序进行规范操作。黄山市屯溪低保户姚女士在廉租房的抽签中虽然没有抽中理想的房号,但她还是很满足地说:“大家都是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抽取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我将告别那拥挤的、没有卫生设施的旧屋,我很高兴。 ”
7月初,滁州市铜城镇一粮食收购企业老板叶某突然“人间蒸发”,而该企业受粮食局下属某公司委托收购的50万公斤库存粮,因没有通风设施,加之高温、雨水,需要紧急处理。当粮食部门工作人员在镇政府协助下出面调粮时,受到了30多人的阻止。原来叶某两年来向17名债权人借款120万元,累计欠付收购12名农户粮食款22万余元。时值高温季节,粮食极易发霉变质,50万公斤库存粮,如不紧急处理,损失将会进一步扩大。然而,17名债权人和12名农户已组织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在这批粮食上实现债权,否则就阻止粮食外调。粮食急需处理,而矛盾一触即发,粮食主管部门领导来到了天长市公证处寻求解决良策。公证处在充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向粮食主管部门提出了办理提存公证的建议,即将库存粮外调变卖后,粮款提交在公证处,待案件处理结束后,再依法办理粮款的支付手续。为此,天长市公证处与粮食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及镇政府领导一起多次与债权人沟通交流,宣传法律规定,最终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库存粮处置的会议纪要。在公证处现场监督下,粮食部门立即启动了粮食的外调工作。由于公证处的及时介入,一触即发的群体性纠纷因得到合理的处置而 “熄火”。
全省公证机构结合当前社会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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