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速递公司将货物发往外地,却不料遭人冒领,屡屡交涉,至今已8个多月过去,速递公司却一拖再拖,拒不赔偿。
托运人:速递货物去无踪
刘爱松经营一家电力设备的公司,去年6月25日,刘爱松将两箱10KV高压电缆附件交由速递,速递单上写明发往黄山市黄山区(原太平县)北海北路某物资公司,以及收货人詹某和联系号码,并注明通知客户自提。6月29日,他向同一地址和收货人又发了一箱货物。然而,这3箱委托速递的货物詹某均未收到,到了7月9日,第二次托运的货物被退回,第一次托运的两箱货却没了踪影。
后来,刘爱松得到的答复是,货物被一个叫江厚明的人签收提走了,但此人经查找无踪。包河服务社答应上报上海的公司总部,然后再给他一个回复。
揽件人:推诿背后有隐情
自己的这两箱贵重电力器件价值1万多元,现在承运方只预作补偿200元,刘爱松无法接受,他要求找到货物去向并退还自己,而且退回发货费用,并承担没能及时到货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可是,面对他的要求,包河服务社总是推诿搪塞,甚至对曾经承诺的回复,也没有后话。
刘爱松托运货物的揽件人吴秀明透露,圆通公司是将货物发到黄山市区(即屯溪区),而非刘爱松在速递单上写的黄山市黄山区(即原太平县),结果被别人冒领。
据吴秀明从公司内部了解,对于刘爱松的货物遗失,黄山圆通公司已将赔偿款4000元转至上海总部,此款已于去年底汇到了合肥圆通公司账上,可是,他也不明白公司为何不把钱赔偿给刘爱松。
速递公司:片区承包人负责
3月7日上午,合肥圆通公司经理林樟松告诉记者,公司在合肥的业务是划分区域给人承包的,一般由他们与客户发生联系。至于说总部已将4000元赔偿款划到公司账上,他本人对此不清楚,如果确实如此,他会将该款转给片区承包人,并督促其赔付给客户。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代光敏律师认为,合肥圆通公司在承运快递业务过程中,由于自己原因造成货物遗失,应该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公司与片区承包人之间如何解决,那是其内部事情,而不能因此对客户造成久拖不决。代律师在这里也提醒一些有快递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在填写托运单时,地址、收件人应尽可能详细,最好注明所寄物品名称、价格等信息,万一出现纠纷,维护权益也好有明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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