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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男子偷父母积蓄获刑3年半

2009年04月15日 14:19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赵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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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男子郑武举多次因殴打他人、敲诈勒索等被拘留或判刑,去年底又将父母的全部存款偷走挥霍。其父母痛不欲生,强烈要求司法机关重判儿子。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一审以盗窃罪、诈骗罪判处郑武举有期徒刑3年半。


  郑武举现年22岁,家住延庆县延庆镇,小学未毕业就辍学。从16岁开始,郑武举的多种劣迹让父母伤透了脑筋,他曾因殴打他人、敲诈勒索被行政拘留,又因盗窃、抢夺、诈骗被判刑。去年7月,他刑满释放。去年底,郑武举再次感到手头紧,于是想到了偷父母的钱。去年12月19日下午,他趁父母不在家,撬开父母家的门锁,从抽屉里拿走了2200元现金和一个活期存折。他父母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随即报警。数天后,郑武举被警方抓获归案。郑武举父母说,存折里是他们夫妻辛苦积攒了20多年的钱,是留给郑武举父亲治病的,“没想到还是让不争气的儿子偷走了”。他们向警方、检方、法庭强烈要求追究儿子的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后认为,郑武举偷现金和存折已经构成盗窃,因为他是刑满释放5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法官解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偷拿自家财物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一般不按照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当与社会人员作案有所区别。但是法庭考虑到郑武举曾多次受过行政处罚,以及被刑事处罚后仍不思悔改,盗窃父母多年的积蓄,同时,其父母也多次强烈要求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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