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广州流浪的重庆籍男子陈某因不满被送往救助站,用公共IC卡电话报警,扬言要炸越秀区城管大楼。陈某昨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法院当庭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零五天。
陈某现年34岁,四年前从福建来到广州流浪,以拾荒为生。越秀区检察院指控,2008年7月22日,他被广州流动救助站发现,送往萝岗区救助站。陈某不愿意去,对工作人员产生不满。7月28日上午8时许,陈某因不满越秀区流动救助服务队的救助处理,在越秀区西湖路74号附近一IC卡电话亭报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声称如果公安机关不处理此事,就炸毁广州市惠福西路262号的越秀区城管大楼。
接报后,城管和公安紧急排查,严密监控,以防发生爆炸,花费大量人力物力。通过收集电话亭指纹,调取视频录像及电话录音等方式,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目标。7月29日,陈某被抓获归案,并于8月8日将此人逮捕。
昨日,陈某上庭时显得有些激动,法官尚未到庭,其便鞠躬敬言“法官好”,请求法官将其轻判。陈某在庭上诉说,其未曾读过书,父母对其无情无义,经常暴打他还将他赶出家门四处流浪,至今已经流浪了6年。但陈某对自己报警称要炸城管大楼一事供认不讳,并解释当时是受人怂恿,酒后胡言。“我以前都不喝酒的,那天跟人一起买了两瓶啤酒和一瓶二锅头,只喝了一瓶啤酒我就晕乎乎的了。”
法官念其犯罪动机是为了泄愤,尚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良好,当庭判其拘役四个月零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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