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一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老总唐林(化名),以虚报个人经济收入的方式,通过王某等3人在成都市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然后在多家商户商业POS机上刷卡套现。短短3个多月时间内,就透支人民币4.8万余元,逾期3月未归还。昨日记者获悉,青羊法院判处唐林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唐林便“联手”王某等3人开始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计划。为套取高额现金,唐林将其名下的信用卡及消费密码交给王某等3人,在多家商户商业POS机器上刷卡套现。一方面,套现的现金用于个人高消费支出;另一方面,还用套现款归还透支款及高额手续费,规避信用卡逾期。从去年5月12日起,唐林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在成都百脑汇电子信息、中山航空商旅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POS机上多次刷卡使用。后经银行核查,从去年12月10日开始催收至今年2月28日,已透支人民币48782.77元,并逾期3月未归还。于是,中国民生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将唐林挡获。随后,他的家人已代他向银行归还全部欠款。
青羊区法院审理认为,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此外,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唐林的亲人已代其向银行归还全部欠款,挽回了银行的损失,可对其从轻处罚。遂对唐林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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